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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公职人员职务与职级体系

领导职务层次

中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10个层次:

非领导职务(职级)序列

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12个等级:

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

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,其领导职务与职级存在对应关系:

领导职务对应最低职级对应级别范围
0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13-8级
1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15-10级
2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18-12级
3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20-14级
4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22-16级
5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24-18级

不同级别城市的行政级别

中国城市按行政级别分为四类,其领导职务级别相应不同:

城市类型代表城市市长级别副市长级别
0直辖市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
1副省级城市深圳、广州、杭州、成都等副省级(省部级副职)厅局级正职
2地级市各省地级市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
3县级市各省县级市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

晋升条件

公务员晋升职级需满足以下最低任职年限条件:

晋升职级最低任职年限
0二级巡视员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
1一级调研员任县处级正职或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
2二级调研员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
3三级调研员任县处级副职或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
4四级调研员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
5一级主任科员任乡科级正职或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
6二级主任科员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
7三级主任科员任乡科级副职或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
8四级主任科员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
9一级科员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

参考依据